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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09-02    作者:教务科     来源:     点击: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工作,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佳木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佳大校发〔2023〕76号)办法等文件精神和学校2027年推免工作相关事宜和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推免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七)外语成绩标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全国大学日语、俄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申报“研究生支教团”和“省兴边富民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生另行规定。

(八)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门课程且无补考。

第二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文件精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 推免原则

(一)学院推免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学院按照“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遴选推荐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推荐工作坚持对推免生综合素质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测评学生平时学习能力基础上,加强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注重学生的研究潜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等全方位考核。

(四)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五)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第四条 组织机构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7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孙宏斌 毕鹏

 员:邹凡娜 李冰 于朝东 张晓东 

第五条 综合成绩核定

申报学生依据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由前三学年的学习成绩、学术与竞赛成绩和加分项目构成。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学术与竞赛成绩+加分项目

其中:学习成绩占95%,学术成绩占3%,竞赛成绩占2%,加分项目为附加成绩。

(一)学习成绩是指学生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以学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成绩为准。

(二)学术与竞赛成绩是指学生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专利、论文以及在全国、省级科技竞赛和发明创造竞赛等荣获奖励的成绩,要求以上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均为佳木斯大学。其中学术成绩同一项目类别如有多项加分,均不累计加分,只取最高项加分;竞赛成绩同一年度同一项竞赛,只取最高奖项加分。学术与竞赛成绩加分计算方法:学术成绩取最高分为满分3分,其余按照比例进行折算;竞赛成绩取最高分为满分2分,其余按照比例进行折算。

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第一作者论文仅限于学生作为项目成员参与相关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通讯作者);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佳木斯大学学生校级以上竞赛库》中的I类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

(三)加分项目(每项取一次最高分加分,不累计加分)

1.在大学期间获得全国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奖励者,加2分;获得省级上述奖励者加1分。

2.参军入伍学生(含新生入伍)退役后,在符合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条件的前提下,可予以加分:

(1)在服役期间表现优良,加1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加2分。

第六条 推免工作日期和程序

(一)9月1日-2日,学院成立2027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制定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召开学生动员大会。

(二)9月3日—7日,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生填写《佳木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佳木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并提交入学以来成绩单。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办法对学生进行推免综合排名。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范围进行公开答辩。加强对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等情况的审核,要求相关学生出具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答辩全程录音录像。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在学院网站公示。答辩结果公开,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予推荐。名单确定后等额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9月8日,学院将推免生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推免办公室。

第七条 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与排名办法

(一)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办法

2027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研究生名额共计12人,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计算公式如下:

各专业分配名额数=12/2027届本科毕业生总数(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各专业人数(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各专业分配推免名额如下:会计学专业4.58人,工商管理专业3.00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46人,物流管理专业0.77人,电子商务专业1.59人,物业管理专业0.60人。

(二)各专业推免排序办法

根据各专业分配推免名额,整数名额由各专业申报者在本专业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推荐;小数名额(小数部分不足0.50的专业不参与剩余名额分配)由会计学专业、物流管理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物业管理专业共同参与剩余3个推免名额的分配,每个专业限1人参加剩余名额分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推荐。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年9月1日


附件1

 

 

 

附件2

佳木斯大学学生校级以上竞赛库(2023版 Ⅰ级赛事)

序号

竞赛名称

主办单位

备注

1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

综合类(国家级、省级)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社科院、全国学联

综合类(国家级、省级)

3

“挑战杯”(创青春)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

综合类(国家级、省级)

4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教育部

综合类(国家级、省级)

5

全国大学生制药工程设计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单项类(国家级)

6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化工教育协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单项类(国家级)

7

全国大学生焊接创新大赛

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机械工程学会焊接分会等

单项类(国家级)

8

中国大学生材料热处理创新创业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材料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热处理分会

单项类(国家级)

9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材料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

单项类(国家级)

10

全国大学生智能农业装备创新大赛

中国农业机械学会、中国农业工程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农业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单项类(国家级)

11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

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全国学联秘书处

单项类(国家级)

12

“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

单项类(国家级)

13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高等学校土木工程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环境与土木水利学部

单项类(国家级)

14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

教育部

单项类(国家级)

15

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导游服务)大赛

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单项类(国家级)

16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单项类(国家级)

17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

单项类(国家级)

18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中国数学会

单项类(国家级)

19

美术作品展

中国美术家协会

单项类(国家级)

20

全国漆画展

中国美术家协会

单项类(国家级)

21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大学女子组)联赛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单项类(国家级)

22

“康湃思杯”中国大学生网球锦标赛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单项类(国家级)

23

全国高校俄语大赛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单项类(国家级)

24

“外研社·国才杯”“理解当代中国”全国大学生外语能力大赛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单项类(国家级)

25

中华全国日语演讲大赛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日本经济新闻社、日本华人教授会

单项类(国家级)

26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教育部、工信部

单项类(国家级)

27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单项类(国家级)

28

康复治疗学专业学生技能大赛

教育部高等教学医学技术类教育指导委员会

单项类(国家级)

29

全国医学生解剖绘图比赛

中国解剖学会

单项类(国家级)

30

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

教育部医学教育临床教学研究中心及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实践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单项类(国家级)

31

全国大学生公共卫生综合知识与技能大赛

教育部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单项类(国家级)

32

全国大学生健康教育科普作品大赛

教育部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单项类(国家级)

33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生物学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生物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单项类(国家级)

34

全国高校校园好声音大赛

教育部

单项类(国家级)

35

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研究暨实验设计大赛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席联会、中国高等医学教育学会基础医学教育分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医科基础医学专业与课堂教学指导会

单项类(国家级)

36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学指导委员会

单项类(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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