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工作是论文研究的基础,也是研究生整体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和导师应根据《佳木斯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若干规定》(附件1),谨慎选题,科学规划,认真实施,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现将2024年秋季学期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题报告时间
按照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研究生开题时间为第三学期。请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安排好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时间,至少提前一周将《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时间安排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部,电子版发邮箱:jdpyb@jmsu.edu.cn。进行开题的学科需提前三天在相关地点公布信息,邀请相关学科教师、研究生和其他人员参加。
博士、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时间:2024年11月8日—2024年12月6日。开题通过后,即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一年。如研究生未在本学期完成开题,视其开题通过时间相应延长培养年限。
二、开题报告程序
(一)组织机构
开题工作由学院统一领导,各学科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学科开题的具体事宜。开题工作小组由学术带头人任组长,成员包括本学科导师和秘书,负责本学科的开题组织工作,原则上要求本学科相关导师和全体研究生参加。
(二)工作安排
1. 各学科考核小组组长组织本学科5-7名研究生导师,组成开题报告论证小组。
2. 秘书应为每位专家评委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
① 参加开题研究生撰写完成的《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②《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标准》(附件3);
③《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委打分表》(附件4),表中学生姓名和论文题目两栏请秘书事先填好。
3. 考核小组成员依据《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标准》对每名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内容进行评议审查和打分,秘书将各专家评委打分计算成平均分,填写至《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委打分表》,开题成绩打分要具有区分度,如经校内专家核查开题成绩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完成质量不符合,研究生部将对该学科开题、中期、预答辩、答辩等环节全程进行监督。同时填写《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核表》(附件5),附件5内容填写要做到真实反映该生开题答辩具体情况,内容不能千篇一律的复制粘贴。
三、其他相关要求
1. 开题报告的论证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通过者可开始学位论文工作;评议不通过者可修改后重新开题,若仍未通过者,由学院负责向学校提出报告,取消学籍,终止培养。
2. 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允许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事先递交书面申请报告,经导师、学科负责人和学院同意并报研究生部备案后,重做文献综述并重新开题。
3. 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本学期不能按期进行开题者以及开题不通过者,应提前提交延期或重新开题申请,经导师、学科负责人和学院审核,研究生部批准后方能延期进行或重新开题,并相应地推迟中期考核和答辩时间。
4. 学院审查工作:各学科(领域)完成开题考核后,按照研究生开题考核成绩排序(评分标准按照附件3),排名在后10%的研究生(排名后 10%人数的计算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原则,考核总人数不足 10人时按10人计算),整改3-7天后由各学院组织本学院开题评审小组(通常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5-7人组成)对其开题报告内容和答辩情况进行考核,并讨论表决给出开题通过、限期整改或二次开题的意见。根据实际开题通过时间,适当延长培养年限。二次开题仍未通过者,由学院负责向学校提出报告,取消学籍,终止培养。
7. 学校抽查工作:研究生部对学院审议通过的开题考核材料进行抽查,聘请校内专家对抽查材料进行审阅,校内专家审阅不通过者,视为本次开题考核不合格,并给出限期整改或二次开题的意见决议。延期整改或二次开题仍未通过者,取消学籍,终止培养。
8.各学科成绩排名后10%的学生在进行学院开题评审小组评审之前需要填写(附件9)《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修改情况确认表》,答辩完成后,学院开题评审小组根据开题考核情况填写(附件10)《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结果》。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是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相关学院、学科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研究生开题考核工作有效进行。对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开题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提交材料
1. 开题报告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本学院的开题工作落实情况、执行情况、遇到的问题、促进开题工作的相关建议等。
2. 每名研究生《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委打分表》(附件2)由学院统一按学科分类上交,研究生部审核后返回学院。
3.排名后10%研究生除《培养手册》、《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课题报告书》(附件7)和《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核表》(附件5)外还需要提交《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修改情况确认表》(附件9)和《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修改情况确认表》(附件10)。由学院统一上交,研究生部审核后返回学院。提交之前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4.《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开题考核情况统计表》(附件6)和不能按期进行开题研究生的《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期开题申请表》(附件8)。
上述纸质材料需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务于12月9日16:00前上交研究生部培养办(主楼7005)。
电子版材料:
附件6《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开题考核情况统计表》电子版于12月9日16:00前发送研究生部培养办邮箱:jdpyb@jmsu.edu.cn.
联系人:马常友 滕 影 电 话:8618233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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